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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及知识要点

    2020-04-13  点击:[]


    一、 结核病防治基本知识

    (一) 肺结核是长期严重危害健康的慢性传染病

    1、结核病又叫“痨病”,由结核杆菌引起,主要侵害人体肺部,发生肺结核。

    2、肺结核在我国法定报告甲乙类传染病中发病和死亡数排在第2位。

    3、得了肺结核如发现不及时,治疗不彻底,会对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甚至可引起呼吸衰竭和死亡,给患者和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

    (二)肺结核主要通过呼吸道传播,人人都有可能被感染

    1、肺结核是呼吸道传染病,很容易发生传播。

    2、肺结核病人通过咳嗽、咳痰、打喷嚏将结核菌播散到空气中,健康人吸入带有结核菌的飞沫即可能受到感染。

    3、与肺结核病人共同居住,同室工作、学习的人都是肺结核病人的密切接触者,有可能感染结核菌,应及时到医院去检查排除。

    4、艾滋病毒感染者、免疫力低下者、糖尿病病人、尘肺病人、老年人等都是容易发病的人群,应每年定期进行结核病检查。

    (三)咳嗽、咳痰2周以上,应怀疑得了肺结核,要及时就诊

    1、肺结核的常见症状时咳嗽、咳痰,如果这些症状持续2周以上,应高度怀疑得了肺结核,要及时到医院看病。

    2、肺结核还会伴有痰中带血、低烧、夜间出汗、、午后发热、胸痛、疲乏无力、体重减轻、呼吸困难等症状。

    3、怀疑得了肺结核,要及时到当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省、市、县(市、区)均设有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

    (四)不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时掩口鼻,戴口罩可以减少肺结核的传播

    1、肺结核病人咳嗽、打喷嚏时,应当避让他人、遮掩口鼻。

    2、肺结核病人不要随地吐痰,要将痰液吐在有消毒液的带盖痰盂里,不方便时可将痰涂在消毒湿纸巾或密封痰袋里。

    3、肺结核病人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如必须去,应当佩戴口罩。

    4、居家治疗的肺结核病人,应当尽量与他人分室居住,保持居室通风,佩戴口罩,避免家人被感染。

    5、结核病可防可治,加强营养,提高人体抵抗力,有助于预防肺结核。

    (五)规范全程治疗,绝大多数患者可以治愈,还可避免传染他人。

    1、肺结核治疗全程为6-8个月,耐药肺结核治疗全程为18-24个月。

    2、按医生要求规范治疗,绝大多数肺结核病人都可以治愈。自己恢复健康,同时保护家人。

    3、肺结核病人如果不规范治疗,容易产生耐药肺结核。病人一旦耐药,治愈率低,治疗费用高,社会危害大。

    二、学校如何做好肺结核病防控工作

    学校应当认真落实《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的要求,采取结核病预防控制措施。

    (一) 多形式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

    学校开展结核病防治活动,不但可以有效地预防学生发生结核病,同时也可对全社会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发挥重要作用。各学校可结合本校实际,采用课堂内教学或利用课外活动等形式,开展学生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对结核病防治知识的了解和参与。

    (二) 及时发现、报告、管理肺结核疫情

    首先,学校应当落实新生入学体检、教职员工常规体检和晨午检制度,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及时督促其到属地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接受检查、治疗,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严防结核病在学校发生聚集性疫情或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其次,要建立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制度,对发现的肺结核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要立即向属地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必要时,要配合做好密切接触者筛查等相关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第三,要做好在校结核病学生的治疗和管理工作。对休学在家的病例,学校应当及时登记,掌握后续治疗和转归情况,凭复学诊断证明为学生办理复学手续并督促学生落实后续治疗管理措施;对在校治疗的病例,校医或班主任应当协助医疗卫生机构督促患者按时服药并定期复查,并安排好其在校期间的生活及学习。

    (三) 积极做好相关处置工作

    1、要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努力改善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加强校园环境的清扫与消毒工作,对教室和集体宿舍要经常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新鲜,减少结核病的感染和传播机会。

    2、要切实做好学生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3、要加强学生的体育锻炼,增强身体素质,养成良好的学习、卫生、生活习惯。

    4、注意不要歧视患肺结核病的学生。要加强对患病学生的心理疏导,帮助其积极开展规范治疗,早日恢复正常学习和生活。

    5、要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宣传结核病可防可治,引导师生正确看待肺结核,避免出现恐慌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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