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处室系部制定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7-07 点击数:

各处室、系部:

为全面落实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现将制定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实施方案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集中学习《教育部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实施方案》以及优质校建设方案等文件。

(二)结合学习文件,在优质校建设的基础上,研究本部门未来三年发展规划,确定高地建设思路、举措和预期成果。

(三)各处室制定本部门方案初稿(框架),组织协调系部明确思路,分解任务。

(四)各处室系部制定本部门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附件1,2)。

二、工作要求

(一)目标高标准

 对标国内双高院校和专业群,着眼于学校和部门的长远发展,聚焦冲击双高校和专业群,高标准制定目标。

(二)任务可追溯

 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体系清晰,任务要点全程可追溯,完成时限合理清楚。

(三)方案高质量

 实施方案紧扣“高地”主题,思路清晰,结构清楚,目标清晰;语言简洁流畅,举措清楚有力,保障坚实有效。

三、提交时间

(一)初稿

 各部门于7月15日前将初稿提交质量管理处。各处室应不迟于7月7日前完成系部任务分解。

(二)审核

 学校组织校内外人员对方案进行审核评价,并提出修改建议,各部门及时进行修改完善。

(三)定稿

 7月20日前完成定稿。学校统一进行汇编、网上发布。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海丽 李伟志

 电话:8302191 邮箱:1214820240@qq.com

                                                                                                                     质量管理处

2020年7月1日

 

undefinedundefin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