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基于分类管理的绩效考核体系 激发教师队伍内生动力

作者: 时间:2022-04-13 点击数: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以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评价为基础,建立了以业绩贡献为核心的薪酬体系,同时坚持“以岗定薪、责薪一致、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的原则,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导向作用,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经过多年的沉淀和积累,学院逐步形成了基于分类管理的绩效考核体系。

实行分类考核管理,绩效分配结构更趋合理

人员分类管理,分类实施绩效管理。学院根据岗位性质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分为教师、辅导员、管理三大类。教师细分为“专任教师、兼课教师、思政课教师”三小类人员;辅导员分为“一线专职辅导员、兼做行政管理的专职辅导员、兼做学工组长的专职辅导员”。

学院根据每个岗位工作特点,分类制定了“基础工作量、超工作量和公共项目”绩效标准,实施分岗绩效考核与分配,极大激励每个岗位教师投身职业教育事业的热情,挖掘教师职业潜能。

稳定基础,突出奖励。学院注重绩效分配在基础工作中的体现,同时强化绩效激励效能,兼顾稳定与发展;将绩效工资总量分为“基础绩效和奖励绩效”两大部分,奖励绩效按照教师教学工作、标志性成果获取等业绩贡献度,实行随月发放和年终发放相结合形式,奖励性绩效占比逐渐提升,政策激励作用逐步体现。

落实各类人员专项津贴。学院落实国家思政课教师、专职辅导员专项津贴制度,并压实责任,提高教学质量。思政课教师完成基础教学工作量的,计发专任思政课教师岗位津贴中的600元/月,剩余400元/月岗位津贴经年终考核后进行二次分配,未完成基础工作量的,停发专任思政课教师岗位津贴,并按照专任教师B级课课时标准在基础绩效和月奖励绩效工资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专职辅导员完成基本工作量,按照考核结果计发辅导员专项津贴。

注重教学绩效评价,教学质量显著提升

优化评教方式,合理划分等级。为确保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操作性和真实性,学院挖掘一批课堂教学优秀的教师,扩大教学评价主体,调整教学质量评价周期,优化主体分值权重。学院常规课堂教学评教由学生、同行和督导三方参与,校企合作项目教学评教在三方基础上增加企业评教;评教主体赋分权重分别占60%、20%、20%(10%、10%),实行每学期两次评教,凡发生教学事故实行减分,各教学部门以教师评教得分为依据,将课堂教学质量划分A、B、C、D四个等级。

依级绩效分配,教学成效显著。学院鼓励不同职称段教师参与课程设计与改革,创新课堂教学模式,提高教学质量,自2017年起淘汰课堂教学绩效与职称挂钩制度,实行全职称段教学质量评价,按四等级分配绩效。如教师课堂教学质量A级80元/课时、B级70元/课时、C级60元/课时、D级不发放课时,调离教学岗位。2020年,学院发放课堂教学工作量绩效较2019年提高15%。

近年来,教学课堂教学设计与实施能力得到大幅提升,2021年获山东省第八届青年教师教学比赛二等奖1项、优秀奖3项;山东省教学能力大赛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

严格教授上课,丰富授课层次。学院严格落实教授上课制度,实行课堂基础工作量制,专任教师256学时/年,兼课教师32(中层正职及以上)、64(中层副职及以下)学时/年,完成基础教学工作量的,计发月度奖励绩效工资;未完成基础工作量的,无特殊原因年终考核不合格,且按照专任教师B级课课时标准在基础绩效和月奖励绩效工资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保证每位教师积极参与一线教学;将课堂基础工作量纳入岗位职称评聘中,规定三年内未完成课堂基础工作量和实践教学工作量及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得晋级晋档,甚至降级聘用。

近三年来,学院教授职称教师均已全部上课,基础教学工作量完成率100%以上,保证每班每学期2名及以上高职称教师授课。

成果激励导向,高质量标志性成果产出丰硕

加大高质量标志性成果奖励力度。学院出台了《标志性成果奖励办法》,奖励范围包括教学成果奖、专业群、专业教学资源库、精品课程、规划教材、教学团队、工作室、技能竞赛、教学名师、质量工程项目、试点单位、示范校、五十强、标准等省级及以上标志性成果,提高对国家级和零的突破成果的奖励力度。如获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奖励团队绩效30万元,一等奖奖励团队绩效15万元,二等奖奖励团队绩效10万元;获得省级教学能力大赛一等奖2万元、国家级教师教学能力大赛一等奖最高15万元。

近三年来,学院先后获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4项;指导学生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6项;立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国家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1个;主持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1个、国家级专业教学标准1个;获省级教学名师达8人、优秀教学团队6个。

科研与服务并奖,社会服务能力逐年提高

强化科研项目分级奖励。学院依据“国家级、省级、市厅级”科研项目资助经费额度,按财政资助经费的20%对课题组进行奖励,其中50%为立项奖励,50%为结项奖励,在课题按计划结项后发放。延期一年结项的科研项目,结项奖励为原标准的50%;延期两年及以上结题的项目,取消结项奖励。2021年,学院共立项校级及以上课题80项,其中山东省社科规划课题1项、山东省人文社科课题2项、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山东省艺术重点课题1项。

实施科研成果类型奖励。学院采取“市厅级、省部级、国家级”科研成果一次性奖励,其中国家级科研成果按到账奖金1:2、省部级和市厅级奖励1:1配套,分别予以奖励;作为第一著作人或是独立著作人在国家一级出版社出版的专著每万字资助500元,在其他出版社出版的专著每万字200元;以学院为第一单位署名授权发明专利奖励5000元。

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学院教师利用职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的,可将不低于成果作价70%比例作为股权奖励,其中对研发和成果转化作出主要贡献人员的奖励比例不低于股权奖励总额的50%,不纳入工资总额基数。2021年,学院一项专利科技成果转化,转让价达10万元。

加大技术服务贡献奖励。为增强学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能力,学院激励教师积极参与企业技术研发与服务,将教师或团队对外参与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收入的10%作为管理费,90%用于项目组或系部自主支配。去除成本收入结余用于教师劳动报酬,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其中对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作出主要贡献人员的奖励比例不低于劳动报酬的60%。

此外,学院还将社会培训工作绩效发放实行总量控制,年终社会培训经费剩余部分的60%用于系部年终绩效奖励,剩余部分的40%用于系部发展。2021年,学院技术服务到款额达860.2万,单项到账经费30万元,创历史新高,社会培训总金额1821.139元,均较2020年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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